11月20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2件拟不起诉自侦案件开展监督评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监督评议前,案件承办检察官将案件材料交由人民监督员查阅,以便让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监督评议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及作出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中存在的疑问向承办检察官进行询问,了解具体情况,承办检察官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及人民监督员工作办公室人员回避,由人民监督员独立对案件进行评议。最终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并对案件的承办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自侦案件,既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又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温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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