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法治氛围,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上思县人民检察院紧扣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以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岜瑶山矿区永久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回头看”为契机,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共同走进案涉矿业公司,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2026年4月,上思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案涉矿业公司在岜瑶山矿区开采时,存在未按设计方案修建矿区运输道路、未经审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堆放弃土、滚石损毁挤占耕地、边坡浮石存在安全灾害隐患等问题,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思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经督促整改,案涉矿业公司累计清运土方约40万立方米,恢复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约29.08亩,一般耕地4.14亩,并种植粮食作物。清理滚石挤占妨害使用的永久基本农田12.56亩,一般耕地1.39亩,并在矿区坡脚修建临时缓冲沟,有效收集矿区开采滚落表土,同时强化水土保持措施,预防滚石掉落,消除安全隐患。在个案整改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同时组织对全县生产矿山开展全覆盖排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从源头防范耕地破坏行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紧扣案件办理实际,采用“案例剖析小课堂+现场互动答疑+发放普法宣传品”的形式开展,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与上思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共同以案释法,结合案情向企业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矿区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等法律知识,着重强调耕地保护红线,明晰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树立“生态优先、依法开采”的经营理念,现场工作人员还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法手册,以一对一答疑解惑方式进一步帮助企业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下一步,上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精准履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深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写好为民司法新答卷,为护航县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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